直销由自然人多层次向法人多层次转变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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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直销法明确规定禁止“团队计酬”,所以有人提出直销商业模式可以从目前的自然人多层次转变成法人多层次,也就是“店推店”,以规避直销法。但是其可行性有多大呢?[@more@]

其一、店的生存问题。店开起来是容易的,只要有相应的资金就可以了,但是,店开张后马上面临着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生存!店主从开张那一天开始,到实现赢利,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现在市场反映的情况来看,一个店如果在三个月内没有实现赢利,是很难坚持下去的。那么拭看现在以开店为主的直销公司,有哪一个公司能做到这一点呢?

其二、加入的门槛问题。店推店,意谓着原本加入只需要几百元的门槛一下子提高到了几万元甚至是几十万元,如此高的直销门槛,试问又有多少人能来从事呢?也有违直销是给平民大众一个生财之道的精髓。

其三、店推店的结果。看看过去那些以店推店为主的直销公司,又有多少店面能生存下来?生存下来的无非是那些在金字塔顶段的少部分人。看看他们店内的销售情况就明白了,店只不过是他们一个脸面而已,他们凭什么生存?无非是赚取下线经销店的钱!公司的产品有多少真正到了消费者手中?不过是公司大仓库搬到经销店的小仓库而已!

所谓的自然人多层次向法人多层次转变,只会让直销陷入更深的传销泥潭!只会让被害者失去更多,其危害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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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1条评论)
  • 赵桐 说:

    2006-08-11 21:43:28

    分析的很透彻!如果这种模式可行,应有两个关键的前提:一是门槛应在1万元左右(太低也不现实,也是一种生意定位);二是产品必须独特,要有极强的性价比,其功能能锁定相对较大的重复消费群...再有就是"店网"的其他激励措施(如奖金制度的合理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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